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危险化学品停车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浙方咨招[2022]056号
一、招标条件1.1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危险化学品停车场工程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丽发改开审[2021]143号,项目代码为:2112-331151-04-01-946880,建设资金为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为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单位) 的代建单位,现对本招标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原上沙溪村,S328省道与遂松路交叉口附近。地块西侧为S328省道,北侧为遂松路与S328省道交叉口,南侧为河道,东侧为山体,山体上分为在建丽水机场。项目分二期实施,总用地面积约46472平方米,一期用地面积约27378平方米,二期用地面积约19094平方米。共建设危化品空载车辆停车位123辆,其中,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公辅区(主要包括综合楼、辅助用房、消防水池、初期雨水池)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危化品车辆停车区,危化品空载车辆停车位28个;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危化品停车区及备品备件库(丙类),危化品空载车辆停车位95个。项目总投资约950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4488.89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项目管理、施工监理、全过程造价控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的全部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全部风险:
①项目管理(建设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工程项目管理的义务。具体包括负责设计咨询(设计管理)、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后期手续办理、移交管理、工程保修咨询管理;收集、审查、整理工程相关档案资料,满足当地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所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以及本项目的法律咨询等方面工作。
②施工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在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期间对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和服务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
③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内容包括:配合概算审核、预算审核、建设工程进度款审核、配合结算内审、配合结算编制和审核等相关工作;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索赔等事项的处置,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及方案;制定投资控制方案并实施;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无价材料设备询价等服务。
2.3咨询服务期:自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结算完成及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2.4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建设管理)和专业咨询)目标: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验收标准和要求,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通过。
三、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资格: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甲级)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咨询(设计管理)负责人和造价管理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或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专业)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2018年及以前取得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有效期内;
③设计咨询(设计管理)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并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有效期内;
④项目造价管理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2018年及以前取得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有效期内;
⑤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造价管理负责人、项目设计咨询(设计管理)负责人均需独立配备,不得兼任。各负责人由投标人委派(联合体投标的,按分工各自委派)。
3.3其它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以上两项资质中的一项;若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同一专业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2年6月14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休息日除外。
4.2、获取方式:书面获取,各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578-2251356。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的双方均须提供);
(3)如为联合体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096032193@qq.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5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丽水市北苑路198号财富大厦3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建设单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电话:0578-2600818
联系人:王志杰
招标人: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电 话: 0578-2990576
联系人:周菲菲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北苑路198号财富大厦3楼
电 话:0578-2028308
联系人:何仪、刘玲玲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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