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套筒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ZTJG-SGS-WZ-2024-0125 1.招标条件
1.1 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云贵段长水机场站站房、嵩明站及相关工程项目套筒采购,建设资金已落实。 1.2 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上项目 套筒采购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招标依据: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2.1.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投标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27 号) ; 2.1.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 12 号) ; 2.1.4、 中国中铁相关采购管理规定;
3.本次招标的范围为: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具体包件数量、划分以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符合税务相关规定,应为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或13%)。具有供应物资供货业绩。 4.2 资格后审应提报下列有关资料: 4.2.1生产商及经销商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4.2.2资格后审应提报下列有关资料: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所招标的物资供应经验,有能力完成招标范围要求的套筒供应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财务能力要求: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及以上(含500万),提供2022-2023年财务报表 (复印件)。甲方出现资金困难,投标人可以给予招标人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投标人应对此宽限期做出承诺并签字盖章);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近两年无财务纠纷情况;应为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或13%;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提供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经销商提供所供应材料厂家的质量检测报告。 (4)供货业绩要求:具有(2022-2023年)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资料。 其他要求:(1)每次收到甲方订单后5天内将订单货物送达甲方施工现场; (2)对每批次货物送货的最小数量或者最小金额无要求; (3)所供应三级钢套筒的抗疲劳次数为200万次,所供应四级钢套筒的抗疲劳次数为 200万次; (4)乙方免费提供全新平头系统套丝机8台及各种套丝机配件,滚丝轮、磨砂轮、乳化液、刀片、各种螺丝、套丝机电器元件、保护帽、附件,力矩扳手10套,工作扳手10套, 检测用环通规8套、环止规8套、塞规8套等相关检测用具。提供常驻施工现场技术人员3名,进行24小时技术指导、套丝机维修等技术服务,食宿自理。 (5)开标前需邮寄样品(Φ16(正丝,三级钢)1个、Φ25(正丝,三级钢)1个、Φ32(正丝,三级钢)1个、Φ25(正丝,四级钢)1个、Φ32(正丝,四级钢)1个),未邮寄样品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如邮寄样品不合格其投标将被废标。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浑水塘街空港云鼎广场(浑水塘街北50米);联系人:秦伟;电话:18687788578。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为2万元,开标后在确定中标单位后1个月内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在供货完毕后1个月内退还,若中标后所供货物与样品不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解除合同。 注:如不满足上述要求其投标将被废标。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或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或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中铁建工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等限制交易名单的单位参与投标。 5. 资格审查方法 本批物资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投标人于 2024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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