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机场)液化石油气采购项目已经审批立项,并具备采购条件,项目资金为采购人自筹,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询价活动。有关本次询价采购的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编号:JCXM2025-011;
2、项目名称:郑州机场液化石油气采购项目;
3、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3.1采购内容
3.1.1飞行区现有46台驱鸟煤气炮需使用液化石油气(预计每台每年更换约24次左右,每瓶液化石油气12KG,预计年使用量约13.25吨左右,实际使用量以采购人需求为准),液化石油气罐由供应商提供,规格12kg/罐。
3.1.2采购46个液化石油气钢瓶,其规格和容积为12KG,规格容积需符合现有设备配备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保护箱尺寸,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材质、标准应符合《GB 5842-2023(液化石油气钢瓶)》国家标准要求。
3.2供货期限:液化石油气供货期二年,分批次供货,每次接采购人通知后书面或电话通知后12小时内交付完成(预计全年送货二十四次,实际以采购人需求为准);液化石油气钢瓶供货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个日历天完成交货、安装等所有工作。
供货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运输及安装等全部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3.3项目年度预算价为:人民币18.71万元(不含税)。其中,液化石油气预算17.88万元(不含税);液化石油气钢瓶预算0.83万元(不含税)。供应商不含税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年度预算及各分项预算,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本次液化石油气采购内容,根据合同单价据实结算。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4.2供应商需提供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4.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状态;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行为,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安全问题。
4.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4.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有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报名须知
5.1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5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首次登录须先进行注册登记),并按网上提示要求报名(详见http://bidding.zzairport.com/中帮助中心);
5.2报名后,登录招标采购系统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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