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运城机场飞行区改扩建工程(供油工程)施工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运城机场飞行区改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晋发改审批发〔2020〕2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运城民航机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运城民航机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运城机场。
2.2招标范围:运城机场飞行区改扩建工程(供油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民航专业工程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的监理人发出开工令时间为准。
2.4质量要求:
(1)质量满足有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设计、使用要求,质量合格,验收合格;
(2)钢制管道焊接焊口射线检测一次合格率不低于95%,一次Ⅰ级片率不低于92%;
(3).油罐焊接质量检测一次合格率不低于90%,一次Ⅰ级片合格率不低于80%。增加现场随机部位及复位部位抽拍片(以国家、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为基数,随机增加20%)。
2.5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满足如下的要求: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GC2)级(含)以上);须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近3年(2021年5月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止)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民航供油工程或成品油油库工程施工业绩;
(4)人员要求
① 项目经理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或其他待建工程的项目经理,若有其他在建工程或其他待建工程项目须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的规定);
② 申请人主要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本项目须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且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证);
(5)信誉要求:申请人未被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工程不适用)。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本标段选择7家合格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2若采用合格制,参加资格预审登记的申请人数量少于7家(含),则资格审查方式可改为资格后审;若采用有限数量制,参加资格预审登记的申请人数量少于拟选择的合格申请人数量(含),则资格审查方式可改为资格后审。
5. 资格预审申请登记
5.1请申请人于2024年7月26日9时00分至2024年7月31日09时2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详细地址)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码)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其它有效证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含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其它有效证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其它有效证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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