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机场驱鸟鞭炮采购项目(二次) 比选 公告
项目编号: DFA-BS05-DL-20241053
1. 比选条件
本项目 通化机场驱鸟鞭炮采购项目(项目名称) ,项目业主及采购人为 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通化机场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
2. 项目概况与 比选范围
2.1 项目地点:通化机场。
2. 2 供货期: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3小时内送达。合同期限两年 。
2 .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采购人要求的合格标准。
2.4项目预算:5.88万/年,2年共11.76万元。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拟供产品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上述网站的截图(需显示截图日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单位的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4 .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4年 7 月 31 日至 202 4年 8 月 2 日 (北京时间), 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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