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受内蒙古巴彦淖尔民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巴彦淖尔民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供暖服务项目 (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内蒙古巴彦淖尔民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供暖服务项目 (二次)
2.2 项目编号: ZB2024010928
2.3 招标范围: (1) 候机楼、综合办公楼、航管楼、消防楼等 区域 供暖 服务 ,各区域合计约19000平方米。 ( 2 ) 供暖期间,供暖条件正常情况下,办公期间办公区域温度不低于22℃;候机楼旅客候机期间,候机楼温度不低于18℃;锅炉出水温度不得低于75℃;回水温度不得低于55℃;( 3 )负责清洗候机楼和综合办公楼全部地暖系统;( 4 )负责对 水暖、管道和锅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维修;( 5 )负责锅炉房的水化验工作和水质软化工作 ,负责锅炉内部检测、外部检测、安全阀检测等内容( 乙方承担含工料费、化验费等全部费用 ) ;( 6 )负责锅炉房的日常维修和维护。( 7 ) 如甲方清洁能源供暖方式运行后,不再负责供暖,并相应核减供暖费用。
2.4 服务地点: 。
2.5 服 务期限: 202 4 年 10月15日 起 至 202 5 年 4月15日止。 如遇气温降低,候机楼等区域温度不满足旅客服务要求,乙方根据甲方通知提前或延长供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
3. 2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3. 3 具备至少 4 名司炉工且司炉人员必须具有司炉工证书 , 管理兼技术人员1人 ;
3. 4 投标人近 四 年(20 20 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须具有19000平方米以上类似供热服务业绩(提供合同,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7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 8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 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10 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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